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1419.“使你的名为大”表示荣耀。这是显而易见的,无需解释。就外在意义而言,“成名”和“荣耀”表示某种世俗事物;但就内在意义而言,则表示某种天堂事物。这种天堂特征不在于寻求成为最大的,而在于通过服务所有人而成为最小的,如主自己在马太福音中所说的:
只是在你们中间不可这样。你们中间谁愿为大,就必作你们的用人;谁愿为首,就必作你们的仆人。正如人子来,不是要受服事,乃是要服事人,并且要舍命,作多人的赎价。(马太福音20:26-28; 马可福音10:43-45)
这爱的天堂或属天实体不愿为自己、而是愿为所有人存在,因而愿将自己的一切给予他人。天堂之爱的本质就在于此。主因是爱本身,也就是天上所有人的爱之本质和生命,所以愿将祂的一切给予人类;这就是祂说“人子来要舍命,作多人的赎价”所表示的。由此清楚可知,“名”和“荣耀”的内在意义完全不同于其外在意义。因此,在天堂,凡渴望成为大的和最大的之人,都会被逐出,因为这种渴望违背来自主的天堂之爱的本质和生命。也正因如此,再没有什么比自我之爱更违背天堂之爱的了。关于这些问题,可参看前面通过经历所讲述的(450, 452, 952节)。
131.他们在其它方面很谦逊,有点简单,但思维足够正确。从他们所拥有的光就能推断出他们理解力的性质。事实上,理解力取决于对天堂之光的接受方式。因为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是神性真理,这太阳放出光芒,并使天使不仅能看见,还能理解。在天堂,这光是强烈的(AC 1117, 1521-1522, 1583, 1619-1632, 4527, 5400, 8644)。在天堂,一切光都来自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(AC 1053, 1521, 3195, 3341, 3636, 4415, 9548, 9684, 10809)。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在天堂显为光(AC 3195, 3222, 5400, 8644, 9399, 9548, 9684)。这光照亮天使和灵人的视觉和理解力(AC 2776, 3138)。天堂之光也照亮世人的理解力(AC 1524, 3138, 3167, 4408, 6608, 8707, 9128 [原文9126], 9399, 10569)。
3223.有两种光照耀世人,即:世界之光和天堂之光。世界之光来自太阳,而天堂之光来自主。世界之光是为属世人或外在人,因而是为存在于属世人中的事物而设的。这些事物虽看似不属这光,但仍属于它,因为属世人若不通过诸如存在并显现于太阳界的那类事物,因而通过这世界的光明和阴影所赋予它的某种可见形式,就不能理解任何事物。一切时空概念也都属于世界之光;这些概念在属世人中扮演如此重要的角色,以至于若没有它们,他就不能思考。但天堂之光是为属灵人或内在人而设的。人的内层心智含有被称为非物质的直觉思维或概念在里面,它就住在这光中。人没有意识到这一点,尽管他称自己的智力为视觉,并将光归于它。他之所以没有意识到这一点,是因为只要沉浸于世俗和肉体事物,他就只感知到诸如属于世界之光的那类事物,却感知不到诸如属于天堂之光的那类事物。天堂之光唯独来自主,整个天堂都沐浴在这光中。
这光(即天堂之光)比世界之光无限完美得多。在世界之光中构成一条光线的事物在天堂之光中构成无数条光线。天堂之光含有聪明和智慧在里面。这光就是那流入外在人或属世人中的世界之光,并使他以其感官感知物体的。除非天堂之光流入,否则人不会有任何感知,因为属于世界之光的事物从这光获得自己的生命。当外在人或属世人与内在人或属灵人构成一体时,也就是当外在人顺从或服务于内在人时,一种对应关系就存在于这两种光之间,也就是存在于属于天堂之光的事物和属于世界之光的事物之间。在这种情况下,出现在世界之光中的事物就是出现在天堂之光中的那类事物的代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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